关于2014年度丽江市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公务员录用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进度相关安排,现将丽江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党群、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4年7月31日。各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和抽签编组情况将于7月28日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地点
丽江市一中
(三)面试考生报到及抽签地点
丽江市一中阶梯教室
(四)面试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五)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网上确认表原件。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014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综合成绩=(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总成绩/3+面试总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注意:上述计算过程为计算机程序一步计算,不拆分计算步骤)。
(七)考生面试流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身份,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等物品,统一集中保管。
2、考生抽签。(先由编组考生代表抽取考场号,再由每轮考生代表抽取面试轮次,最后由每轮考生抽取胸牌号)。
3、考生验试题密封情况,并由代表抽取试卷。
4、考生入场。考生抽签结束后,引导员引领考生入场。
5、工作人员向每位考生分发题签、草稿纸、笔。
6、根据题本要求开展面试。
7、退场。引导员带领考生到休息室等待宣布成绩。
(八)注意事项
1.由于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时间会较为集中,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自己近期工作日程。
2.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酌情扣分。
3、请各位考生务必于7月28日至面试前登陆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的具体面试时间和编组情况,并于当场面试前30分钟,即上午7:45,下午13:30分前到达面试地点,按面试编排组次列队抽签决定考场。迟到30分钟,即上午8:45,下午14:30分后到达考点的,取消当场面试资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处罚的权利。已通过面试确认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4、为便于管理,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通讯工具。如有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关毕)的,必须交给工作人员保管,通讯工具如不交给工作人员保管或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考生当场面试资格。
5、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进入面试室,按序号列队入座,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7、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8、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10、面试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不得打开教室门窗,不得离开所在教室,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楼道滞留。宣布成绩后,请考生到指定的地点领取手机后离开考试区域。如有陪同人员进入考试区域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考生相应的处罚。
11、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二、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
(一)体能测评及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招录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或体检环节的人员。
(二)体能测评对象及时间、地点
报考公安系统、森林公安的考生,需按公安人民警察录用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三)体检
1.报考县(区)普通职位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各县(区)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2.报考市直政府机关、工商、地税的体检时间及具体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3.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个人免冠五分近照1张。资格复审时未提交毕业证的考生同时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请考生于体检当天到各招录机关或主管部门通知的地点集中,并自觉接受招录单位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
5.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
7.各位考生如对体测、体检等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特别提醒:
1.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2.丽江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丽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