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梧州市公务员录用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市7月5日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和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公布如下:
考点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所在考场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备注 |
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岗位】(04003001001) |
第4考场 |
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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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蒙山县公安局【科员二】(04109001002) |
第12考场 |
78.48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3.48分 |
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藤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二】(04077001002) |
第12考场 |
78.48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3.48分 |
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及所辖城区检察院【侦查岗位】(04004003001) |
第13考场 |
7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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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苍梧县公安局【基层民警三(财会)】(04050001003) |
第15考场 |
79.49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4.49分 |
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苍梧县公安局【基层民警四】(04050001004) |
第15考场 |
79.49 |
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4.49分 |
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岑溪市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2)】(041210010021) |
第15考场 |
7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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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万秀区城北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科员】(04036007001) |
第16考场 |
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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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藤县濛江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一】(04091010001) |
第16考场 |
75.78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0.78分 |
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藤县宁康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二】(04091017002) |
第16考场 |
75.78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0.78分 |
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蒙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一】(04105001002) |
第19考场 |
74.33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69.33分 |
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岑溪市公安局【科员三(法医)】(04122001003) |
第19考场 |
74.33 |
紧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69.33分 |
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岑溪市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一】(04121001001) |
第20考场 |
7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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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审判岗位】(04037001002) |
第21考场 |
7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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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二】(04049001002) |
第24考场 |
75.4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0.4分 |
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二】(04004005002) |
第24考场 |
75.4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0.4分 |
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梧州市万秀区城南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科员】(04036005001) |
第25考场 |
7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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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