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治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14年长治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4年7月11日—7月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录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1日—7月12日
地点:长治医学院文体中心
地址: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三、体能测评分组及报到时间
1、男子组:212人
报到时间:2014年7月11日6:30
2、女子组:105人
报到时间:2014年7月12日6:30
四、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实施规则等执行。
(一)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二)体能测评标准(附后)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测评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愿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地、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和规则,适当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四)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应自行调整身体状况,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其中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日公布。
咨询电话:0355-21925470355-2026826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3:2014年长治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男子).rar
附件4:2014年长治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女子).rar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