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规定,现将黔南州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地点和日期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黔南州民族体育运动中心(黔南州体育场)。测评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和下午,具体测评时间详见附表。
二、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招录简章》关于“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已参加面试的考生除下列人员外,进入体能测评:
1、面试过程中经确认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
2、对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未达到本考场平均分的90%)的考生。相关考场号及考场平均分为:6月29日第5面试考场平均分69.88分;6月29日第6面试考场平均分72.13分。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项目在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
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或测评违规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
四、有关要求
体能测评时间:
上午8:00开始检录8:30开始测评
下午13:30开始检录14:00开始测评
参加6月30日上午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7:30分前、参加6月30日下午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13:00前,到达指定测评地点,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南州民族体育运动中心(黔南州体育场)报到,经检录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评。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到达体能测评场地参加检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五、特别提示
1、请考生注意乘车时间、路线,务必提前做好交通出行等准备。
2、请考生务必随身携带有关证件、运动服、运动鞋等装备,并请自备饮用水。
3、请考生根据纵跳摸高测评项目的要求修剪好指甲。
六、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黔南州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387人)
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