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中共太原市委统战部机关干部队伍,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部拟在全市公务员范围内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市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以下干部;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7、财务类要求具有会计及相关专业;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文字综合类2名,财务类1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市委统战部302室(新建路81号市委大院)。
(三)报名步骤及要求
1、《中共太原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在太原人事考试网下载后正反面打印,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推荐表》,由报考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考者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并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
3、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推荐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版红底正面彩照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市委统战部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补填。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缴纳考试费及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3年9月4日至9月6日缴纳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53号),每人60元。地点:市委统战部302室(新建路81号市委大院)。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60%。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不能使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9月中旬登录太原统一战线网(网址:http://218.26.4.105/)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限定人数内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未达1:3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40%。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计划的遴选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按遴选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广泛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特别是群众反响和工作能力。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
如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从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人员中按职位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任职
经太原市委统战部研究确定的选用人员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太原市委统战部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太原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太原市委统战部干部处:0351-4030483
中共太原市委统战部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