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公告
根据《淮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淮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报考淮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020001-020003、020005-020006、020018-02020044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后),请于2014年6月16日至6月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之间到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大厅(地址:相山区惠黎路(三马路)市人社局服务大厅,从南门进入上至三楼)办理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手续。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1—3053397,0561-3198439。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录用满2年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及报名时所用的同底1寸照片1张,办理面试确认手续。
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市考录办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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