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报考市以下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区公布的名单为准)和紧缺职位(公安机关的基层法医、狱医、理化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李华兵等237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公交车到桃园大厦站下车)。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本地考生在6月5日至6月8日进行,外省外地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可在面试前3天进行(地点: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桂林市叠彩路8号3栋101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6月16日(星期六)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职位进行面试;
6月17日(星期日)市、县(区)、乡镇直属工作部门职位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0号,原桂林市一中,新体育馆北侧),可乘坐23、100路公交车到毅峰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
(职位代码为:0300100401、0300100901、0313200101、0314200101、0314400101、0319500101、0319700103)7个职位的7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
(职位代码为:0300800116、0300800117、0305600101、0305600103、0310500106、0312900103、0320200301)7个职位的8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者,按放弃考录资格处理。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以桂林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一周后在桂林党建网、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及安排要求。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因故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须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同时交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6日、17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0773-2812551(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
0773-2825516(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1.桂林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桂林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取消招录计划汇总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