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2014年公务员报考常见问题解答(二)
1、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此,报考者在填报“民族”、“最高学历”、“专业”、“是否服务广西基层项目期满或满2年”、“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等影响资格审查的内容前,请仔细阅读、理解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填报的信息不实,将承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后果。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考生在报名填表中,“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该填什么内容?
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一般填写《职位计划表》的“其他”中栏列明的相关资格条件。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复退军人”、“土建类工程师职称”等。
性别、民族、常住户口所在地、生源地等报名登记表中已填写的内容,不需要在“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中重复填写。
3、本次招考有两次报名机会,具体是什么时间?都有哪些职位?
答:本次考试共组织两次网上报名。
第一次是在3月6日—13日将所有的录用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报名;
第二次是在6月3日—6日,在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报名、笔试和面试阶段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县乡级职位、紧缺职位、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和公安、监狱、戒毒、海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职位计划,重新向社会发布。
4、哪些人员可以参加第二次报名?
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笔试成绩合格的以下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报名:
(1)已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的考生;
(2)放弃第一批面试资格的考生;
(3)放弃第一批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
(4)违纪违规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
5、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可凭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报考。必要时,考生须配合资格审查机关或招录机关进行学历、学位网络认证。
6、如何理解“服务广西基层项目期满或满2年”?
答:服务广西基层项目期满或满2年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以下两种情形属于符合条件:
(1)服务期满是指:参加广西的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不论服务期为几年),都符合条件。如,张三参加西部志愿者,服务期为1年,服务时间为2011年7月3日-2012年7月2日。张三已服务期满,符合条件。
(2)服务期满2年是指:参加广西的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已满2年的,如果报名时仍在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则符合条件;如果报名时已不在岗了,不符合条件。如,李四2011年7月4日参加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3年,其2013年9月考入某事业单位,离开原服务岗位。虽然截止2013年9月其服务期已超过2年,但由于其报名时已不在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不符合条件。
7、在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市级党政机关所属的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是否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答:否。如自治区供销社、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某某市档案局、某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8、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下同)的聘用人员,其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是否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答:否。基层工作经历和单位性质和层级有关,与报考者的身份无关。如,张三在某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益性岗位工作,其在该单位工作经历,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者在市级以上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整体转制过渡为参公单位,其在该单位工作经历是否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答:单位转制过渡为参公单位前的工作经历属于基层工作经历;单位转制过渡为参公单位后的工作经历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10、考生在报名填表中,点击“报名确认”后,在资格审查机关还没有进行资格审查期间,是否能改报其他职位?
答:(1)考生填完报名登记表,点击“报名确认”后,在资格审查机关还没有进行资格审查期间,原则上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2)在这个环节需要改报职位的,可以向资格审查机关提出改报职位的书面申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经资格审查机关同意后,给予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才能改报其他职位。经申请改报职位的,不能再报考原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