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的通知
为了做好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亳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的对象
复审人围人员(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是2014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030003职位人员,复审时间是5月26日,上午:8:00—12:00。地点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一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三)招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所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4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服务基层开始时间、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办理。如考生在外省服务,还须提供经高(中)考、被高校(中专学校)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报考资格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出具的证明。
(六)报考射击(狙击手)职位的人员,须为全日制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退役运动员;或为曾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服役两年以上,具有射击(狙击手)专长的退役士兵。
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从事排爆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排爆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毕业生。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基层有关证书的考生,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
(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其中,报考警察职位的,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报考其他职位的,待面试时间确定后再办理面试确认手续,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亳州人事考试网的有关公告信息。
(三)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与报名时同底版1寸照片2张。
附件:亳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rar(点击查看)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