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5月15日9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gxcbjcngxnn@163.com,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5月15日17时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014年5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预审(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开发区长福路11号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邮编:530222。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5月22日下午15:00—17:00在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举行。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材料或个人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正式进行。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广西南宁市仙葫开发区长福路11号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监察和审计处科员 |
0601484201 |
王 洋 |
332213136026 |
115.2 |
监察和审计处科员 |
0601484201 |
谭思思 |
348245161228 |
115.2 |
监察和审计处科员 |
0601484201 |
李 佩 |
362221410420 |
115.2 |
六、体检和考察
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各职位综合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按1:1确定。
面试第二天,通过网络填报面试成绩,考生可以在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局。
2、考生食宿自行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联 系 人: 邓中沪 张 菊
联系电话: 0771-4186291
电子邮箱: gxcbjcngxnn@163.com
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