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2014年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1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就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考试面试前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娄底市公安系统、大科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化县森林公安局及法检两院招考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9日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体能测评时间为5月10日上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选调生考试资格审查
1、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推荐表一式三份。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由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选调到湖南省乡镇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学历证明有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四项基层服务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担任学生干部有关证明材料(聘书或学校提供的证明)。
4、获奖证明有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需提供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奖励)。
5、入党证明有关材料(党员证、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6、其他: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⑵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4张。
⑶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
⑷四项基层服务人员还需提供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有基层服务时段、现任职务等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⑸西藏籍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资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5月13日。请各职位接近资格审查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递补后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5月17、18日。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件:1、2014年娄底市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选拔考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ar
2、2014年娄底市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选拔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rar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