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高学历公务员和法检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为做好2014年考录选调生、高学历公务员、法检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湘人社发[2014]18号)和《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司法警察、司法特警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0日(星期六)8:30—17:30,地点为吉首市委党校(吉首市东环路55号)。
司法警察、司法特警职位体能测评与其他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一并进行,时间为5月13日(星期四),地点为州民族体育中心,具体报到集合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体能测评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职位有少数民族语言要求的,还要测试少数民族语言水平。
6、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①经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或《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②本人身份证,③学生证,④准考证,⑤获奖证书原件,⑥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原件(聘书或院系提供并盖章的证明),⑦党员证或党员证明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⑧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提供:①经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推荐表一式三份,②本人身份证,③准考证,④主管单位出具的有基层服务时段、现任职务等情况的证明,⑤获奖证书原件,⑥党员证或党员证明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⑦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⑧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
以上资料均需准备一套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在资格复审时上交备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于5月14日(星期三)在湘西红星网和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5月17日至5月18日。
5月17日,第一组:法院工作人员,第二组:高学历公务员、检察院工作人员。
5月18日,第一组:选调生(一)、选调生(二),第二组:选调生(三)。
面试地点:吉首市委党校(吉首市东环路55号)
咨询电话: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43-8239864
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43-8561837
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43-8756379
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43-8531319
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们。如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长时间关机或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举报电话:0743-8223229、12380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