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建湖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县委组织部定于2014年4月19日对报考党群系统公务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建湖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教育局909室)。联系电话:0515-86220257。
县人社局定于2014年4月20~21日对报考我县县直政府工作部门、镇(区)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东楼402室(建湖县人民南路老县政府对面广场北)。联系号码:0515-86222369。
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及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相关证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村(居)出具未就业证明。
3、按照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条件报考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书及夫妻双方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 提供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及户籍证明;属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家庭所在村居(社区)组织出具证明,以及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及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通过司法考试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证明。中共党员的必须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出具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本人到场参加。
公务员资格复审部门将按照《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认真复核,严格把关,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有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附件1、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14年建湖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登记表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2、2014年建湖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