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4日18: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发送邮件到面试确认邮箱pujx1967@163.com和gembgs119@sina.com,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包括: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
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送一份电子版《放弃面试声明书》至面试确认邮箱,并将纸质版《放弃面试声明书》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到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放弃面试声明书》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放弃面试的原因。纸质材料需考生本人签名并在签名处加盖指印。传真号码:0971-6116498。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9号。收件人: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邮政编码:810001。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考生,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9日15∶00到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否则按弃权处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拟于2月20日(星期四)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8:30前到候考室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下午13:00前到候考室报到。面试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青海省气象局气象大厦五楼多功能厅。
候考室:青海省气象局气象大厦五楼接待室。
(四)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成绩 |
青海省气象局 办公室文秘兼行政管理 |
0901111001 |
高彦收 |
416163040407 |
105.900 |
青海省气象局 办公室文秘兼行政管理 |
0901111001 |
韩萌萌 |
416163041106 |
105.900 |
青海省气象局 办公室文秘兼行政管理 |
0901111001 |
曹 勇 |
416163041109 |
105.900 |
青海省气象局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 |
0901222001 |
王 蓉 |
416163041003 |
111.400 |
青海省气象局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 |
0901222001 |
杨玉彦 |
416163041227 |
111.400 |
青海省气象局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 |
0901222001 |
陶小雨 |
148142102515 |
111.400 |
青海省气象局 计划财务处基建管理 |
0901222002 |
张志敏 |
416115210928 |
111.300 |
青海省气象局 计划财务处基建管理 |
0901222002 |
徐 磊 |
416123020203 |
111.300 |
果洛州气象局 办公室文秘兼行政管理 |
1001333001 |
邹丽桦 |
416261152721 |
107.900 |
果洛州气象局 业务科业务管理 |
1001333002 |
刘 新 |
416222172129 |
96.100 |
玉树州气象局 办公室文秘兼行政管理 |
1001444001 |
郑 怡 |
416234150704 |
102.600 |
玉树州气象局 办公室文秘兼行政管理 |
1001444001 |
尕嵘卓尕 |
416263014103 |
102.600 |
海西州气象局 业务科业务管理 |
1001555001 |
雷洁品 |
416251108129 |
110.100 |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果达不到,不再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时间:2月21日上午。
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到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大楼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前不能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按要求参加面试期间的各项活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2.不收取考生任何面试费用,报销考生参加面试的单趟交通费(火车、汽车硬座)和面试期间住宿费。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继学 王存林
联系电话:0971-6116498、13897490926
0971-6135686、13909795954
传 真:0971-6116498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9号
邮编:810001
青海省气象局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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