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资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资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开展2024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考调职位1个,考调名额1名(公务员)。具体职位信息详见中共资阳市委政策研究室2024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
资阳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资阳市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也可报名。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考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8.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人员或副科级以上职务人员。
9.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至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期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为中共资阳市委政策研究室1503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市级机关办公区1号楼1503)。
报名人员须本人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中共资阳市委政策研究室2024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选调生还需经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推荐并盖章);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资阳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集体研判后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公文处理和文稿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比例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数之比未达到3:1的,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考调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为2∶1。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还将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违纪违规情况等)。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调单位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集中研判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考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考调单位对拟转任人员在本单位和拟转任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公开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本次公开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咨询电话:
中共资阳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科028-26084806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028-2611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