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珠海市应急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含中央、省驻珠单位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选调副科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珠海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有《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职务、职级。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五)各年度考核应为称职或优秀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新录用镇街公务员在镇街机关服务未满5年,市外转任到我市各级机关(单位)人员工作未满3年,以及对转任或交流提拔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18:00。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为yjgljbgs@zhuhai.gov.cn。报名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邮件主题按“选调--姓名”命名。报名材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可双面打印PDF格式及word版);2.个人信息汇总表;3.个人起草撰写的综合材料(如工作总结、报告等)3份;4.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就读的为境外大学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五、选调程序
(一)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1.资格审核。按照通知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谈和综合评价环节。
2.面谈和综合评价。面谈重点考查报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情况。结合报名人员学历层次、工作经历与职位匹配度、工作实绩、奖惩情况等方面情况,研究确定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确定人选。在综合评价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不低于3:1。比例低于3:1的,相应核减职位选调人数或不予开考。入围面试人员工作单位为区以下机关的,须取得各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以及言语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三)组织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由我局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情况的,不予转任。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公示和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递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
六、其他事项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拥有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6-21556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