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绥江县委社会工作部组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部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引进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投入社会工作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面向绥江县内、县外引进公务员(含参公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党建、基层治理、文秘、政法、信访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高强度工作需要。
6.按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本地或所在地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7.专业不限,具有党建、基层治理、文秘、政法、信访等工作经验的优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包括直系亲属、配偶及子女等重要关系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公务员交流与回避相关规定的。
7.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在征得单位同意的前提下自荐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公务员登记表》。
3.证明个人学历学位、工作能力、特长和专业的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证书等材料。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5.近一年体检报告。
6.报名推荐表(附件),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后盖单位公章现场报送,也可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扫描发送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
(二)资格审查。中共绥江县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提出拟转任方案。经审核人岗相适的,由中共绥江县委社会工作部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择优提出转任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引进的人才,其岗位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全过程,如发现考察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考察资格。
(三)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9日。联系方式:中共绥江县委社会工作部0870—7622898,17842370856;邮箱:sjxwsgb@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绥江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绥江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