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拓宽选人视野,推动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省市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规定等,经研究决定,2024年区级机关面向全区公开转任3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转任范围
我区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转任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选调生和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均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乡镇(街道)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开转任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一般由本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通州区行政中心主楼6030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
转任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转任单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转任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或取消转任职位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改报名地点:通州区行政中心主楼6030办公室。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转任单位具体实施,可根据转任职位要求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谈、专业能力测试和适岗评价等方式或组合方式进行,最终折算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价方案由转任单位制定,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三)笔试
笔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100分。
(四)面试
按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转任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和体检
按综合评价和笔试折算得分、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转任计划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转任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察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转任单位具体实施。转任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转任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化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如实出具考察报告。转任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按转任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转任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实行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转任单位将情况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转任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转任单位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转任资格,转任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转任资格的,由转任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转任由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区纪委监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信息发布网址:www.nttzdj.gov.cn
政策咨询电话:86512525;监督电话:86125999。
附件:
1.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区级机关公开转任公务员职位表.pdf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