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行政执法职位3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南充市内各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3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7.年龄为40周岁以下。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5月7日。报名人员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详细了解遴选公告等公布的遴选资格条件,下载并填写《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将《报名表》(暂不盖章,word电子版及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352189051@qq.com)。
本次遴选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或退回原单位,且3年内不得报考。
(二)资格初审。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组织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初审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最终确定。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双面打印,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3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7)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案件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差额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1.5:1。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1.5:1的,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进行下一程序,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体检情况、职位要求和人岗相适原则,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公示和调入。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815209、18086911520,咨询时间为9:30-17:0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2815226,受理时间为9: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