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遂宁全市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检察系统录用公务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月7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旗山东路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政治部干部教育处(407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静秋邓凌云0825-2239837。
二、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1、因报考船山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职位的考生高雅南放弃资格复审,由考生成渝递补。
2、因报考船山区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考生何姣放弃资格复审,由考生曾莲递补。
3、因报考安居区检察院侦查员职位的考生蔡国松放弃资格复审,无递补人员。
4、因报考蓬溪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职位的考生谢松放弃资格复审,无递补人员。
5、因报考蓬溪县检察院侦查员职位的考生刘涛放弃资格复审,由考生唐滔递补。
6、因报考蓬溪县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考生李轩放弃资格复审,由考生梅玫递补。
7、因报考射洪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职位的考生陈昆放弃资格复审,由考生王宏递补。
8、因报考射洪县检察院侦查员职位的考生王定亮放弃资格复审,由考生刘安勇递补。
三、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应携带的证明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2寸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4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报考助理检察员职位的考生,需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船山区院、安居区院必须为A证;蓬溪县院、射洪县院为A证或C证。报考书记员职位的考生需出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其他
1、以上资格复审递补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交面试考务费80元。
3、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1月11日。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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