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蓬溪县委组织部拟开展2023年竞争择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通过竞争择优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11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3年蓬溪县竞争择优职位表》(附件1)。
二、竞争择优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1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根据有关要求,不宜进行人事调整的涉改单位。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18:00止。
2.报名信息:报考者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要求填写《2023年蓬溪县竞争择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至1975174533@qq.com。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竞争择优全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竞争择优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为主,由蓬溪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思想观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心理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开展,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考察结束后,各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考察后由各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五)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
对试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开展公示、审批工作,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由蓬溪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可电话咨询相关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咨询电话:0825-5425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