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局定于近期组织考生进行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评和体检,为确保各项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结合资格审查情况,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本次面试人员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3年6月9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12:30前到达指定地点。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我局采取划定面试合格线的方式,确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考生可登录后自行查询。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面试日期和时间参加面试,当天12:30进行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组及顺序。
2.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6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将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3,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
4.面试期间,考生务必遵守面试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二、心理测试
(一)考生范围
待面试结束并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后,我局将按照各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参加后续测试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
(二)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字笔、2B铅笔、橡皮、100元测试费。
三、体能测评
(一)考生范围
同心理测试人员范围。
(二)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着运动服,穿运动鞋,自备饮用水,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测试。
2.考生本人在体能测评当天如有身体不适,请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的决定,考生要量力而行,安全第一。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相关规定栏目中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四、体检
(一)考生范围
同心理测试人员范围。
(二)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相关规定栏目中的《录警体检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2.体检标准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考生如有任意一项测试未参加即视为放弃。此外,为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测试并确定拟录用人员,我局心理测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步交叉进行。各项测试完成后统一公布测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录工作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予以发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附件1: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xlsx
附件2: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各招录单位面试地点及咨询电话.xls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