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如下人员为杭州市拱墅区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杭州市拱墅区公务员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
监督电话:0571-8950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