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入围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8:30—11:00;地点:金华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二楼(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市政府大楼南门对面)。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或2个聘期、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⑤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⑥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和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交免冠2寸正照1张。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体能测评准考证。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将于2023年3月14日进行,面试将于2023年3月18日、19日进行,有关具体事宜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通知书。
金华市公务员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