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上饶市人事调配办法》有关规定,在省委组织部的统筹安排下,决定开展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计划数
1.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2.三级主办及以下职级。
遴选职位计划数共20个,详见《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上饶市范围内(含中央机关、省直机关驻饶单位)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上饶市范围内(含中央机关、省直机关驻饶单位)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上饶市范围内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工作经历及现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任现职不满1年的。
9.已经报名参加2022年中央、省直部门或其他地市遴选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之前书面提出。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或者进入面试后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各遴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问题咨询。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9:00—10月31日17:00,报名地点为所报考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要按照公布的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11月1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市委组织部。
11月2日,市委组织将组织各遴选单位集中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开展交叉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过程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考试资格。
(四)职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专业性较强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最低比例要求的,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4日改报1个职位,当日17:00前没有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
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重点测查考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AB卷题本,其中A卷主要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B卷主要测查考生综合性文稿写作能力,遴选职位题本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笔试时间为11月13日,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1月11日上午9:30—11:30,领取地点为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笔试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由市委组织部从本职位未入闱且排名在入闱面试人数的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调减后,因客观原因造成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遴选单位综合研判,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可继续开考。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配合遴选单位做好考察及后续相关工作。
各遴选单位要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组须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或信访举报的,需认真调查核实,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各遴选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入闱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考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原则上要求2022年12月底完成。
(七)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考察、体检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递补人选需在入闱考察人员范围内。
(八)公示及试用
市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上饶先锋”微信公众号等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转任的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工资行政关系。因试用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由遴选单位提出递补试用意见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仅限1次,递补人选需在入闱考察人员范围内。
(九)调动、任职
试用期满,各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和评估,并将试用合格的遴选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研究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各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设置情况,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认职级。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有关公告。
附件1: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