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专项公开遴选政策研究与综合材料撰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四级调研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9名,其中厅机关遴选四级调研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4名,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遴选四级调研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2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遴选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3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区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下同)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和自治区设在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在机构改革中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5年以上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2日后出生,下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2日后出生,下同)。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此次专项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职位要求
具有2年以上政策研究或综合文稿写作经历(不含一般通讯、新闻稿件写作经历),按要求提供近两年撰写的有代表性的公文(含讲话稿)或理论、调研文章6篇,由其写作文稿时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8:00—10月19日18:00。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报名意向,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同时,报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经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成PDF格式);
2.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经单位盖章确认的《近期参与撰写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目录》(扫描成PDF格式);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成PDF格式);
5.近三年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6.近期参与撰写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word版本,压缩成zip格式。
注意:请务必将报名表和上述报名材料于10月19日18:00前发送至rsc@rst.gxzf.gov.cn邮箱,邮件统一以“遴选+所在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经历业绩评价
我厅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工作经历、业绩、岗位匹配度评价,并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按职位名额1∶5的比例提出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并适当核减遴选职位。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0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
(五)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跟班学习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60分为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名额与跟班学习人数N∶N+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列为跟班学习人选;总成绩合格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则将总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跟班学习人选。跟班学习时间为1个月。
(七)确定考察人选
组织对跟班人员日常表现情况、专项考察情况和适岗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每个岗位按拟遴选人选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按程序组织开展考察、体检、公示、商调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考试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0771-5889837、5872029、5883269。
监督电话:0771-5882393。
本公告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近期参与撰写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目录(模板).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