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根据省委网信办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计划遴选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3名,职位为网络管理。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面向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
2.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以及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有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明确的资格条件外,根据岗位需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包括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由所在党支部通过发展的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需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所获学位与学历相对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专业要求为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以及法律、电子信息专业;在县级以上机关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组织人事(两新组织党建)、宣传网络管理工作经验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学本科(需取得学士学位,所获学位与学历相对应)(详见附件1);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以正式任职时间起算(截至2022年8月,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5.按照有关政策,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30日,报考人员填报《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或电子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jswwxbg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审核时间为8月25日至8月31日,共5个工作日,由省委网信办机关党委(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人员发出同意报考通知。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相应核减职位计划数。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4日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将在同意报考通知中予以明确。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同意报考通知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考)、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以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通知。
3.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测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1.5: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二)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三)进行干部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选派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省委网信办室务会议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相关情况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浙江网信网和本单位以及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报考人员可电话向省委网信办机关党委(人事处)咨询有关事宜,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咨询电话:0571-81051265、81051405;监督电话:0571—87057147(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