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7月17日-18日分2天进行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安排
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分2天进行。7月17日对报考公检法以及陆川、博白县、福绵区、玉州区职位的考生进行体检;7月18日对报考北流市、兴业县、市直、容县职位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人员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4)。
二、体检人员名单
1、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出现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职位,根据应递补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4。
三、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体检人员按职位体检时间安排分别于2013年7月17日或7月18日上午7:2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玉林市卫生学校科技综合楼一楼102、103教室集中(玉林市美林街124号)。
乘公交车线路:可乘坐2、3、11路公交车到东园饭店下车或乘坐15路到市交警二大队站下车,然后步行到市卫生学校。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预收260元,请自备零钱)由体检人员自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空腹检查项目:抽血检查、B超检查、尿常规。
2、妇女检查注意事项: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士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
3、无法通知及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体检。
4、体检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体检人员集中后再行宣布。
5、如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6、请体检人员在网上阅此公告后,按照附件5的说明在网上确认已阅此公告,以便确保通知到位。
咨询电话: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0775-2815978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96913
附件:
1.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17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组)
2.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17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组)
3.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18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组)
4.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18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组)
5.体检人员已阅读此公告确认(点击进入)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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