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嘉兴市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储备人才2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36所“双一流”A类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选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选聘高层次人才200名,嘉兴市属60名、所属县(市、区)各20名。具体选聘职位、专业等要求详见《嘉兴市2022年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储备人才计划表》(附件1)。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2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五)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2年7月31日前);报考“紧缺职位”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各类处分,或有参照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不得聘用的情形,不得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意向性职位,应于规定时间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稿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意向职位对应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压缩包文件名均为“选聘单位+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
3.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
4.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
5.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6.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并加盖公章)。
参加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2022年选调生考试并入围面试,且符合本次选聘资格条件的,网络报名时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2022年度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和《2022年度浙江省常规选调面试成绩单》。
报名截止后,按照有关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1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回复初审结果。
(二)比选。采取面谈遴选、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后,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含2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先进行面谈遴选,后进行面试。
1.面谈遴选。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谈,根据各职位面谈成绩,按1:3比例(其中嘉兴市属的选聘职位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形式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聘资格。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选聘职位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5年服务年限。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聘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相应手续;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选聘人员由嘉兴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门根据其填报的意向性职位和个人特长特点,调配至市、县(市、区)两级事业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二)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嘉兴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分别组织考核。
1.对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事业单位7级职员,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事业单位8级职员,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管理。享受嘉兴市硕博倍增计划人才住房、租房等相关政策待遇。
2.综合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任用。
3.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工作由嘉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选聘的信息将发布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http://rlsbj.jiaxing.gov.cn)。
3.对报考职位、政策解释以及相关要求等需要咨询的,请按照《嘉兴市2022年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储备人才计划表》提供的报考职位对应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监督电话:0573—82521523。
附件:1.嘉兴市2022年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储备人才计划表.xls
2.嘉兴市2022年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储备人才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嘉兴市委编办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