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5826670)联系解决。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4月上旬在省、市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因总成绩并列造成体检、考察人选数超出拟录用人员计划数,若招录机关确有空编并同意增加录用计划数,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否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前,委培、定向、联办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不能按期提供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森林、监狱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人员的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入围人选比例为1:5,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考察前提供。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规定进行政审。
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本简章由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在报名网站公布。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公务员管理处):(0518)8582002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518)85685731。
报名考务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