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式: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非县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www.szrsks.com)。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月12日09:00至1月1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月12日09:00至1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1月12日09:00至1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7年1月22日09:00-16:00。
6.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7日09:00至3月10日24:00;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见公告内考务咨询电话)。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于2017年3月13日至1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级分类进行,与A、B、C三类职位对应,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和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www.szrsks.com)查阅。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请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阅。
我市公安机关2017年无招录计划。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在我市设置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点。
2.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00-16:30申论(A、B、C)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于2017年4月上旬到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zhrss.gov.cn)、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www.szrsks.com)。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数3倍的数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在港澳台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内地学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符合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政策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机构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其市级主管机关组织并实施。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凭证。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以下网站公布: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zhrss.gov.cn)、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www.szrsks.com)。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其他职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结束后,先将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再将其乘以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折合分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或政审(指于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吴江区、各县市的公布方式可自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直接进入政审环节(指已通过体能测评及体检)的考生,请关注官网信息,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