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经上海市公务员局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决定面向海内外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序号 |
单位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1 |
自贸区管委会 陆家嘴管理局 |
金融城商务运营总监 |
1 |
2 |
自贸区管委会 张江管理局 |
创新发展执行总监 |
1 |
3 |
自贸区管委会 保税区管理局 |
营商环境首席规划师 |
1 |
4 |
临港地区开发 建设管委会 |
产业发展首席规划师 |
1 |
5 |
经信委 |
首席信息官特别助理 |
1 |
6 |
商务委 |
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管理总监 |
1 |
7 |
国资委 |
绩效管理总监 |
1 |
8 |
金融局 |
金融服务首席规划师 |
1 |
9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安全总监 |
1 |
10 |
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 |
1 |
11 |
教育局 |
教育发展首席研究员 |
1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
三、应聘方法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从5月23日开始可通过浦东人才网(http://www.pdhr.com/)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09:00至6月17日17:00。
报名网址为:http://www.pdhr.com/。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聘任职位。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报名信息表》。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中文版):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电子版也可)。报名材料请邮寄或将扫描件E-mail到报考单位,材料恕不退回。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资格审查。6月24日在浦东人才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评价方法和内容
本次招聘评价分为履历分析、能力评估和专家面谈。
(一)履历分析。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履历分析。
(二)能力评估。6月25-27日,针对岗位所需能力特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
履历分析和能力评估按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专家面谈的人员名单。
(三)专家面谈。面谈专家组由招聘单位领导、业内专家等组成,通过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
根据面谈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尽职调查和第三方背景调查的人选,核实应聘人员的重点能力特征和相关重要信息。
五、公示和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浦东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一般为2-3年,聘任薪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41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8621)58877988-1100
传真(8621)58876731
监督电话:(8621)24022536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8621)58604600
附件:
1、《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
2、《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3日
1、《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xls
2、《201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