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1日至4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部门(单位)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的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考生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或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察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同一职位拉通排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选择录用单位。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四)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招录”方式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成立考录监督小组,设立考录监督电话并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2223661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835-2227020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市级部门(单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雅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0835-2625368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2241045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0835-2610047
雅安市农业局 0835-2360651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 0835-2827151
雅安市保密技术检查检测中心 0835-2852098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835-2245124
雅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835-2244466
雅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0835-2223561
雅安市公路管理局 0835-8555133
雅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0835-2823575
雅安市普查中心 0835-2222444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0835-2223829
雅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0835-8502913
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0835-2236872
雅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0835-2234393
雅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0835-2222640
雅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0835-2239225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0835-2633963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0835-2220010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0835-2238399
雅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0835-2360651
雅安市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 0835-2360651
雅安市植物检疫站 0835-2360651
雅安市渔政管理站 0835-2360651
县(区)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2823845
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881609021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7229023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6521513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6822583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7621153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4223057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8858552
考录监督小组成员及监督电话
王载明 中共雅安市纪委派驻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组长 0835-2360699
王大勇 中共雅安市纪委信访室主任
0835-2852080
郑 宇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0835-2852099
杨晓帆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主任
0835-2360699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附件: 雅安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rar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