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须知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5〕42号)规定,报考洛阳市市直单位、洛阳市所属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80年9月14日至199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14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系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援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二、招考信息发布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务员专区(http://www.haly.lss.gov.cn/)为洛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洛阳市市直单位、洛阳市所属县(市、区)直单位、洛阳市乡镇机关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5年9月14日8:00至9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http://www.lyhero.com/exam/gwy.asp),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招录单位应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5年9月15日8:00至9月18日18:00期间,未进行报考申请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5年9月18日18:00后,未进行报考申请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5年9月2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19 日8:30至10月24日14:00期间登陆洛阳人事网考试中心专区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二)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以及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乡镇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于2015年9月25日18:00前,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三)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9月21日8:30至9月22日18: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洛阳市新区会展中心A区253房间)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电话,0379-63933014、0379-69933323
洛阳市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以外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为准。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