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片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
为了拓宽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参与福建自贸区建设,经国家公务员局、省公务员局批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拟招聘5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国际商务高级主管2名;金融商务高级主管2名;对台商务高级主管1名。详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2015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聘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任待遇
年薪为16~24万人民币(依据职位情况、个人条件及相关因素确定),并按聘任合同约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福州市引进人才条件的,比照享受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任审批、签订聘任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8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者登录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网站阅读公告并下载《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根据自身情况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fzzmqgwh@163.com。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材料发送后,报名者应主动与招聘机关进行确认。
3.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应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等电子版各1份;
(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等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电子版各1份;
(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1份,贴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审核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数比例不足1:3的,原则取消该招聘职位。个别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按百分比合成。
1、笔试
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应聘者的理论与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笔试时间、考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以及对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核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复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1。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加招聘资格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因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任资格,造成招聘职位没有考察人选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及聘任审批
拟聘任人选将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网站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六)签订聘任合同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
五、其他事项
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考核、人事档案管理、聘用期间发生人事争议纠纷等有关事宜,按国家《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及我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和其他未尽事宜,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zzmqgwh@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591-28327703;
考务咨询电话:0591-8333578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工作日)
附件:1.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2015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
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公务员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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