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绥芬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2015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区)、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7月24日上午8:30-11:30
地点: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绥芬河市新兴街60号劳动保障大厦)
联系电话:0453-3988751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其它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1张。如果是以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携带学位证书的同时务必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档案挂靠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证明。
四、确认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并依次进行递补。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