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陵县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
第二次递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2015年7月14日首次资格复审及7月17日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果,现将我县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股办公室,地址:龙陵县城金溪路。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考生对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要求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五、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六、提醒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龙陵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7509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