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阜新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5年阜新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加权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上述原则,对参加2015年阜新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了合成,现将各招考职位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见附表)进行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1、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3、体检结束后,由各招录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的具体安排请于近期登录阜新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