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已结束,按照《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现就体检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见附件《2015年甘孜州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项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行复检;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项目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于2015年7月14日-7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报到后一周内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咨询电话:0836-2835269。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7月16日到甘孜州公安局政治部人教科领取政审表,并填写相关表格。
附件
2015年甘孜州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结果.rar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公安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