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军事技能测评名单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现将资格复审、军事技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其中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考职位按照1:4确定资格复审和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并在资格复审和军事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岗位1”和“岗位2”)招考职位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将入围面试或军事技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其中笔试成绩已含公告规定的加分。
二、军事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于5月29日上午8:30-11:30,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交流大厅(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还需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统一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
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本科、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还应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A类或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岗位2”职位的,还应提供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的推荐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对资格复审、军事技能测评合格的面试对象,发给《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军事技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军事技能测评和面试。
四、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面试时间为6月7日,其他职位的面试时间为6月6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
联系电话:63938255、63938338(传真)
附件:2015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军事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6日
2015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军事技能测评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