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镇海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体能(技能)测评、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市统一安排,现将2015年镇海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015年镇海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基层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申论》两科总分100分;行政执法类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综合应用能力》(一)两科总分95分。
根据上述合格分数线及本次招考相关公告有关规定,法院、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4、3名及以上的按1:3、5名及以上的按1:2.5(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将入围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如有差错请即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6290194。
二、体能测评及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安排
区法院、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由市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同步进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详见附件2、3),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试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5月28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所有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温馨提醒:为防止在测试中犯规,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事先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并加以练习。
考生报到时间:5月28日上午8:30—10:00
报到地点: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江东区兴宁东路158号,详见附件5)。
三、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对象:除参加体能测评岗位外所有入围2015年镇海区公务员面试名单的考生。
时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35会议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2号门)
参加资格复审必须按规定带齐资格复审需带材料(详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全市统一定于6月6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后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咨询电话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290194
附件:1.2015年镇海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4.2015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5.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位置示意图
中共宁波市委镇海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