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后备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支持公司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宜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根据《关于宜兴市国资企业职工招聘管理暂行规定》(宜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9类,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1人。
二、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遵守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为人正派,品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7)具备公司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服从单位工作岗位调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前科;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曾被招聘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4)患有精神病或严重的传染病者;
(5)与原服务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就业协议,不应在招聘单位服务者;
(6)由于个人原因被其他国有公司辞退或开除者;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
(8)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报名专栏窗口将于报名当日开启。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实。
(2)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每人100元。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完成报名程序,未按时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建议报考人员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未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导致未能及时改报其他岗位,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3)各岗位开考比例1:1。
四、招考程序
1、考试
(1)第一阶段为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测、岗位专业知识、申论;笔试后,以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如各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证明材料等。具体佐证材料可咨询招聘单位。
(3)第二阶段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第一阶段笔试成绩占40%,第二阶段面试成绩占60%,两者求和计算出总成绩。
(5)考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7)报考人员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进入笔试点、面试点时,佩戴口罩,扫“门铃码”,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及“行程码”并配合相关疫情的检查等程序。
2、体检、政审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仍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3、录用
(1)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且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2)被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咨询电话:0510-87970727;监督举报电话:0510-87350030。技术服务电话:0510-87970920。
宜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