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二)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2、招聘名额:5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疆籍少数民族;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如果是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五)会讲维吾尔语,能够用双语进行交流;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七)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八)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
咨询电话:(0451)86609651,联系人:贾老师。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为fdyzp@hlju.edu.cn。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辅导员+民族”,否则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学校审核应聘人员信息,结合岗位要求择优筛选出合适人选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学校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核
学校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随来随考,至招聘截止日期前招满为止。具体考核事宜将通过邮箱及电话方式反馈,请应聘者关注网站及个人邮箱,保持电话畅通。
五、学校审批及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学校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给予安家费3-5万。
(三)有行政级别的录用人员,经组织考察,符合干部任用规定的,经学校党委批准,可按其录用前对应的辅导员职级予以任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609651贾老师(黑龙江大学学生处)
(0451)86609903桂老师、姜老师(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电子邮件:fdyzp@hlju.edu.cn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