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省部共建财经高校。
学校现有23个教学院(部),61个本科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6年,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同时,学校确定了19个校级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学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会计学专业群、国际商务专业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群、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群、行政管理专业群获批山东省自筹经费立项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中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财经大学(http://www.sdufe.edu.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符合中级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二级学院邮箱和学校人事处(人才办)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教师1李某)。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25208
七、其他
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财经大学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