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职业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员简章
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人员15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2.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岗位均不限户籍或生源地;
3. 招聘岗位详见下面“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4.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员岗位简介表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联系岗位咨询电话,确保充分了解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
1. 高层次人才岗位
部门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岗位咨询电话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教师 |
承担机电一体化专业PLC、电机控制、工业机器人等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和科研项目 |
1 |
博士研究生 |
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
英语六级 |
陆老师18913158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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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师 |
承担电梯专业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和科研项目 |
1 |
博士研究生 |
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
英语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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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师 |
承担机械类专业力学、电学、材料学等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和科研项目 |
1 |
博士研究生 |
物理学类 |
英语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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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师 |
承担汽车技术、汽车检测维修专业教学和科研任务 |
1 |
博士研究生 |
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 |
英语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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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师 |
承担汽车技术、汽车检测维修专业教学和科研任务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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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 |
6 |
教师 |
计算机嵌入式技术专业课程教学与研究 |
1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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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1386217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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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师 |
计算机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专业学科方向的教学与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广播电视艺术学、教育技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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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8 |
教师 |
从事电子商务教学与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经济类、商务贸易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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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师13771985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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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师 |
从事市场营销教学与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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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师 |
从事物流管理教学与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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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11 |
教师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与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商务贸易类 |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
吴老师13372170369 |
教育与人文学院 |
12 |
教师 |
从事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教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
从事学前教育专业研究工作3年以上,或者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学前教育专业。 从事学前教育专业教研工作的教授,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
马老师13862053079 |
艺术学院 |
13 |
教师 |
承担设计类专业课程的日常教学,进行省部级以上学术、科研、教改等项目的申报与建设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艺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设计学 |
具有教授职称 |
胡老师13962123510 |
2. 紧缺专技岗位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4 |
校医 |
学校医务室工作 |
2 |
硕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限定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全科医学)。 从事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学历可为本科 |
马老师13776091189 |
三、招聘录用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8月31日。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快递邮寄应聘材料等方式报名。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致能大道106号(215104),苏州市职业大学惠和楼330室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李老师(0512—66502983)、张老师(0512—65984270)
电 邮:rsc@jssvc.edu.cn
3. 应聘材料要求:(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电邮主题或快递邮件封面请注明“姓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电邮扫描件请注意压缩尺寸大小,应聘材料附件大小不超过5MB。
(1)填写《应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贴好照片、本人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 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面试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对外公示三个工作日,随后组织招聘考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根据专业岗位要求,面试可为专业面试或教学能力考核加专业面试。
紧缺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学校决定递补(也可决定不递补),在报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取和聘用
1. 学校根据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及政审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录用人员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人才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具体面议。
(1)年收入15万元左右;
(2)给予一次性房补,博士研究生25万-30万,教授50-70万元;
(3)给予科研启动金,博士研究生5-10万元,教授20-30万元。带入科研项目的,根据学校规定给予配套,并且每项目另增加科研启动金2-8万元;
(4)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引进第一年全免教学工作量,第二年减免50%教学工作量。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学院校企合作需要,推荐至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实践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并根据学校规定,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5)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6)根据政策规定酌情安排配偶就业、协助子女转就学,具体面议。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苏州市职业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doc
2. 专业参考目录.xls
苏州市职业大学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