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15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8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rts.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放宽至50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持有国(境)外学历的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www.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6月19日09:00-6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6月19日09:00-6月29日2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遇周末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1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3,2~10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1。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试讲、面试。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我校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原件)2篇。
2.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njrts.edu.cn/)人才招聘“公告通知”栏查询。试讲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试讲成绩排名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未能按计划完成,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以及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联系人: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68533011
联系人:胡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15日
附件: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