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教、艺术等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和“民航强国”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区域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服务民用航空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东营胜利机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精心打造飞行技术和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孙子文化研究等特色品牌。围绕服务我国民航事业,2006年设置了飞行技术专业,组建了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现有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机场学院、乘务学院等4个航空类学院,有飞行驾驶、飞行安全、民航机务工程、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空中乘务等10个航空类专业(方向);先后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订单式”联合培养飞行驾驶、飞行安全、空中乘务等运输航空人才,已有1000余名学生顺利毕业,2010届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吕吉昌已在山东航空公司升任机长;与山东海若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山东高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4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通用航空人才。借助地域地缘和文化优势,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孙子兵法与兵学研究基地等,积极开展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文化和孙子文化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目前,学校正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黄蓝”两区开发建设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按照“顶天立地”的发展思路,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向着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阔步前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滨州学院2017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
(2)《滨州学院2017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
(7)招聘岗位有“本硕为同类专业”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见附件4;
(9)招聘岗位有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证书扫描件;
(10)应聘辅导员岗位的,按照相应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和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校(院系、研究生院等部门)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5和附件6。
请将上述(1)至(10)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至bzxygkzp@163.com,以“2017公开招聘_应聘岗位_所学专业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例如:“2017公开招聘_教师1_航空工程_李**_山东大学”。
2.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bzu.edu.cn)。
初审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初审通过人员,须在笔试前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提交《滨州学院2017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
3.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
教师和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30%和40%。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所有岗位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及具体考场位置安排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教师岗位和教辅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及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其中,教师1岗位至教师12岗位、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师13岗位和教师14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30%和20%。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方法以及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学生教育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采取试讲、答辩和辅导员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0%、30%和50%。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滨州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43-3190031
E-mail:bzu_hr@163.com
网址:http://rsc.bzu.edu.cn/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滨州学院2017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
3.滨州学院2017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研究方向证明
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6.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滨州学院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