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1978年,是河北省唯一一所运用计算机课件、网络、广播、电视、文字和音像教材等多种媒体进行远程教育的开放大学,是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省属本科高校。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主要办学形式有:开放教育(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普通高职教育、成人高等本专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和与重点高校合作开展的现代远程教育等。先后开设了理、工、农、医、文、法、经济、管理、教育等9个学科140多个专业。现已形成以省电大为龙头、市电大为骨干、县级电大为基础,遍布全省城乡的现代远程高等教育网络,成为我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骨干力量。目前,全省有市级电大和分校15所,县级分校、工作站142所。省校目前拥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合作路460号,北校区位于和平西路481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现场报名。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部受理。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8:00-16日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部,具体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460号,电话:0311-66773329或8704112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考人员可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主页上下载报名表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部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hebnet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和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hebne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041122(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