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学校,位于沿海城市秦皇岛市。学校始建于1941年,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是教育部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科技部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河北省职业教育研究基地、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中国科协首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学校现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果蔬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1个省级板栗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以及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和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认证的电子生物标本馆。设有秦皇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家养动物种质资源平台、冀东文化研究中心。
学校设秦皇岛校区、开发区校区、昌黎校区3个校区,有69个本科专业,涵盖农、理、工、文、法、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9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1000人。拥有生物学、园艺学、化学、食品技术与工程等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涵盖30个二级学科授权点,具有农业推广硕士、教育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等4种专业学位类别16个领域的专业学位授权资格。
学校先后同20多个海外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科技教育合作关系,与意大利佩鲁贾外国人大学合作建立有意大利语语言培训与测试中心。
诚挚欢迎海内外人士到我校建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18-30周岁(1986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有工作经历或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要求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名、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5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至2017年底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学生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及时查收电子邮件,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或根据具体招聘岗位需要制定个性化的面试考核方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教学组织能力、专业能力、科研能力(水平)、操作技能、仪态仪表及团队合作等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通过校园网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及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招聘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集体研究确定是否从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学校咨询电话:0335-807616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