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成都工业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暂行)》(成工院[2015]34号文)等相关文件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4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报考相应岗位的,免试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应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学历学位及技能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且具有行业、企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至42岁;
5.学历学位要求
(1)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研究生毕业学校须为全国“985”、“211”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其中2017219岗位考生毕业院校为外语类专业院校不受该限制,2017203、2017205、2017209、2017210、2017211、2017212、2017213、2017214、2017215、2017216、2017217、2017218岗位考生毕业院校不受该限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不受该限制);
(3)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三、应聘办法
应聘考生须登陆学校官网(http://www.cdtu.edu.cn),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网(http://211.83.32.183/rsgz)报名、查询报考状态、考试时间地点等通知、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状态会显示通过,考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安排、成绩及拟录结果均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发布,不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9:00至4月13日17:0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应聘者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博士生参加招聘,成绩以面试成绩100分计算。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招聘岗位笔试有效报考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详细地点见学校人才招聘网通知。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达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二)面试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4月20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1日,详细地点见学校人才招聘网通知。应聘者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查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自荐材料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具有职称证书、技能资格证书、外语水平或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证明、代表性成果证明等材料。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岗位条件有其他要求的根据附件提供(5)-(7)项材料。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3日,详细地点见学校人才招聘网通知。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方式,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综合能力;行政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
五、确定拟录人选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录人选。被录用的外省考生,可报销考试期间往返火车硬卧车费。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见学校人才招聘网通知。拟录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未在通知时间内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考生体检。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九、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具体管理办法按照《成都工业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7992237
监督电话:028-87992159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2017年4月教师、辅导员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成都工业学院2017年4月行政管理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xls